新疆脱硫剂的选择应充分考虑当地可用的各种脱硫剂资源,并结合脱硫渣的处置情况,选择合适的脱硫剂供应与运输条件。
在资源落实的条件下,优先选用生石灰作为脱硫剂。为提高脱硫剂的利用率与减少脱硫渣的运输量并为脱硫渣的资源化利用创造条件,生石灰的纯度宜高于85%,酸不溶物小于3%。
当厂址附近有可靠优质的消石灰粉来源时,也可以消石灰粉作为脱硫剂。消石灰的纯度宜高于90%,酸不溶物小于3%。
当厂址附近有可靠的新鲜电石渣可利用时,应优先选用电石渣作为主脱硫剂,电石渣中干基Ca(OH) 2含量应大于75%,酸不溶物小于5%。
当采用氧化镁作脱硫剂时,其纯度应高于92%。
1.6当厂址附近有可靠的石灰石粉来源时,也可采用石灰石粉作为脱硫剂,但通常不宜设置石灰石制粉车间,石灰石中CaCO3的含量宜高于90%,石灰石粉的细度应保证250目90%过筛率。
脱硫助剂的质量指标应符合相应工艺的要求。脱硫助剂的选择应符合脱硫装置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并能方便地从脱硫装置所在地的市场中获得。
第二、新疆脱硫剂的制备
新疆脱硫剂制备系统应设置脱硫剂的计量装置,脱硫剂的浓度应控制在工艺允许的范围内,脱硫剂的浓度与消耗量宜纳入自动控制系统。
进入脱硫液循环系统的脱硫剂浆液细度应保证200目90%过筛率,否则需设置预处理系统。
脱硫剂浆液制备系统宜按公用系统设置,可按两套或多套脱硫装置合用一套设置。
脱硫剂制备系统的出力应按设计工况下脱硫剂消耗量的150%设计,脱硫剂浆液贮罐的容量宜不小于设计工况下2h的浆液消耗量。
每台脱硫塔宜设置两台脱硫剂供应泵,一台运行,一台备用。脱硫剂量的控制宜通过调节电机转速等办法来实现,脱硫剂量的控制须纳入自动控制系统。
新疆脱硫剂的制备贮运系统应有控制二次扬尘污染的措施。
新疆脱硫剂用量大于3吨/天时,宜采用机械自动制备系统。
当脱硫系统停运时间较长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脱硫剂吸潮、变质与板结。
第三、新疆脱硫剂输送
粉状脱硫剂的装卸应尽可能的采用气力输送等密闭方式,粉料仓的设计容积应不少于2天的脱硫剂消耗量,且宜大于气力输送罐车的容积。
浆液管道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工作介质对管道系统的腐蚀与磨损。管道内介质流速的选择既要考虑避免浆液沉淀,同时又要考虑使管道的磨损和压力损失尽可能小。
当采用电石渣等碱性废渣作脱硫剂时,应设置必要的脱硫剂预处理系统,常用的预处理方法有除铁、过筛、沉砂、水力分离、研磨等,可根据具体物料的性质选取一种或多种预处理工序。